陈平福小人物的人罪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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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明[特约撰稿] KOOPU[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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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迟来的撤诉 12月14日上午11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裁定书:检察院撤销起诉,陈平福无罪,解除监视居住。裁定书上写了9月27日、10月24日与11月22日的3次延期,没有撤诉理由。“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大棒高高举起,现在又悄悄落下。旁观者回忆,当日没开庭,没宣读结果,审判员将裁定书交给陈平福,“签了就赶紧走吧。”双方签字后.公诉八迅速离场。没有工作人员的法庭,成了陈平福和十余位热心市民的欢庆场所:大家欢呼拥抱,一位当地记者大声朗读裁定书,也有人早早准备了—挂鞭炮,放响在法院大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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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陈平 小人物 中级人民法院 罪名 裁定书 监视居住 国家政权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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