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盛京等省的“城守”与“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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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林祥.清代盛京等省的“城守”与“城”[J].史学集刊,2019(4):46-54,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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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林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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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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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清会典》地理研究”(15JJD770009)之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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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顺治元年八月,盛京地区初步形成八旗驻防体系。康熙《盛京通志》将这些八旗驻防机构称之为城守公署,城守所辖区域为行政区划,与州县并列,代表着省级官员对"城守"制度的认同。同时,公文中的"城"逐渐具有城守辖区的含义。乾隆年间,官修《清朝文献通考》将东三省与新疆的八旗驻防区域称之为"城",记录为行政区划。嘉庆、光绪两部《清会典》将这些城守辖区规范为"城",城制成为与府厅州县制具有同样法律地位的地方行政制度。城守制与城制的重新发现,为研究清代地方行政制度、四省的八旗驻防提供了一个新的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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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守 城 八旗驻防 清会典 清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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