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逆产处理的法制化进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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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兵.国民政府逆产处理的法制化进程[J].史学月刊,2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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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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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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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社科基金项目《传承与变动:民国时期公产管理与社会变迁(1927~1949)》(编号:11YJC770010)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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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国民政府进入武汉为起点,伴随社会发展与对外交往的日趋频繁,中国传统社会法制思想与国外引入之法律制度相互杂糅,共同推进着中国法制化进程。上升于正统地位的国民政府出于经济政治双重考量,开始把逆产处理纳入执政视野,迅速开展颇具规模的逆产清理活动。处理逆产由最初无章可循到制定《处分逆产条例》和《处理逆产条例》,并以此为基础颁行《修正处理逆产条例》,把逆产清理提升至制度层面,逆产管理过程由主观化、应时性转向法制化,这种有别于传统社会的逆产处理方式,反映了国民政府对逆产处理的深度关切,且展现出政治制度的时代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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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民政府 逆产 清理 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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