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明理学影响下的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管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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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先英.宋明理学影响下的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管控[J].广西地方志,2012(6):4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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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先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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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文学院,广西南宁,53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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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7XZX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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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宋明理学影响下,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乡村管控由原来带有原始民主色彩的社会基层组织发生了变化,由宗祠自发的救济扶贫行为变成了主要为有组织、规模的,有政府介入的社仓等救济组织;乡村治安,保甲制逐渐代替了个人防范行为;石牌法、“款约”、“埋岩”等习惯法也终究被充满理学道德理想主义的乡约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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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仓 保甲 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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