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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工作在依法推进中上台阶
引用本文:张聂熙.地方志工作在依法推进中上台阶[J].巴蜀史志,2014(1):38-38.
作者姓名:张聂熙
作者单位:宜宾市史志办
摘    要:2003年7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规范地方志工作的法规.开创了全国地方志工作立法的先河,为四川省依法开展地方志工作奠定了法律依据,也为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提供了立法实践成果。

关 键 词:《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志工作条例》  台阶  立法实践  人大常委会  法律依据  会议通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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