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方志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法制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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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亚夫.四川地方志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法制保障[J].巴蜀史志,2014(2):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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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亚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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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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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订草案)》,经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正式出台。是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必将推动我省地方志工作在以法律为依据、以史实为准绳的法制化轨道上加快发展、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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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可持续发展 法制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修订草案 地方志事业 《条例》 科学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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