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条例》 做到依法修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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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志刚.认真学习《条例》 做到依法修志[J].巴蜀史志,2014(1):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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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志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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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市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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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7月24日,我省颁布实施《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2013年11月28日,《条例》修订草案通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0年来,成都市地方志工作在省志编委的关心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志鉴编纂、地情开发、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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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条例》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条例》 学习 修志 人大常委会 信息化建设 修订草案 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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