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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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中明.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J].文史博览,20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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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中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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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郴州市委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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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些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这六条基本特征既包括社会关系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体现了民主与法治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活力与秩序的统一、科学与人文的统一、人与自然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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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 基本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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