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丰党争补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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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符海朝,马玉臣.熙丰党争补论[J].贵州文史丛刊,2005(1):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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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符海朝 马玉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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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大学宋史研究中心,河北,保定,071002 2. 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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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熙丰党争,除了围绕新法具体内容而展开的争论外,还在“祖宗之法”、“义利”、“开源节流”等深层次问题上进行了辩论。王安石认为“祖宗之法不足守”,而反对派则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从实践来看,变法派观点更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但变革对象只是政策设施,而不是赵氏政权“维系防范的基本原则”。王安石引用发挥《易》中的“利义之和”观点,为理财制造舆论,而反对派则直接援引孔、孟的义利对立观点,批评和阻挠变法中的理财。在如何理财上,王安石主张节流但更强调开源,反对派则坚守节流反对开源。这三方面内容,层层深入,是两党争斗的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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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祖宗 党争 坚守 王安石 争斗 对立 展开 义利 《易》 符合 |
文章编号: | 1000-8750(2005)01-11-5 |
Additional Remarks on Clique Debate Ir. Song Shenzong Peri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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