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政府《出版法》的滥施及其负面效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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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仁善.国民党政府《出版法》的滥施及其负面效应[J].民国档案,2000(4):7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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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仁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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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21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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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历朝以来对出版物,都采取事前放任、事后干涉主义,直到清末,还没有所谓新闻检查、特许、保证金等制度,即使在“文字狱”盛行时代,也不过实行事后追惩,并没有采用事前干涉制度。对出版事业的事前干涉,开始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的报律。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废除清朝报律,但事前检查、事后干涉的新闻管制制度却从此延续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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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民党 《出版法》 负面效应 中国 干涉制度 新闻检查 民主宪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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