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应体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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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舒圣祥.房价应体现土地剩余使用年限[J].中州今古,200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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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舒圣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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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买房时,70年的土地使用期限似乎很遥远;可是70年后,我们的房子又该怎么办呢?”《望东方周刊》向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易被忽视的问题。当前我国住房占地的批租年限有70年的,也有50年的。不同的批租年限意味着不同的土地使用年限,按理说,这应该反映到房价上,但包括房产商在内的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事实上,我们买房的同时也就买下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一旦达到该土地的使用年限,房主还需要申请续期,并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房子难道还能悬空不成?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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