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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风险管理——以职务犯罪侦查为视角
引用本文:高松林,师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风险管理——以职务犯罪侦查为视角[J].攀登,2015(1):130-134.
作者姓名:高松林  师索
作者单位: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基金项目:2012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大课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研究”(YJY201213A03)的最终成果
摘    要:从立法本身、适用选择与运行机制来讲,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适用带有高风险性,这是由于其特有的侦查保障功能在心理、道德、法律与安全等方面产生了风险因素。侦查机关对于风险因素的不当管理会造成侦查失败及其风险损失。因此,有必要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策、运行以及配套制度等方面构建风险管理机制。

关 键 词: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职务犯罪侦查  侦查失败  风险损失  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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