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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唐“十八家《晋书》”内涵考辨
作者姓名:李建华
作者单位:洛阳师范学院;
摘    要:今存关于"十八家《晋书》"的最早文献乃唐贞观二十年所颁布的《修晋书诏》,但诏书仅列十四家之名。谢沈《晋书》和裴松之《晋纪》虽不见于《隋书·经籍志》,但均居诏书所论十四家晋史之列,唐修《晋书·谢沈传》和《南史·裴松之传》亦皆称二人所撰晋史"行于世",二书初唐见存当不容置疑。王韶之《晋纪》又称《晋安帝纪》、《崇安纪》,《史通》、《新唐书》均将其列入杂史类,而《隋书·经籍志》却将其误置入"古史"(编年体史书)之列。"十八家《晋书》"本指《隋书·经籍志》所列除王韶之《晋纪》之外的十八家晋代"正史、古史"而言。谢沈《晋书》和裴松之《晋纪》二稀见本在唐初并未亡佚,颁布《修晋书诏》时,存世晋史实有二十家。《修晋书诏》沿袭旧说,却又将谢沈《晋书》和裴松之《晋纪》归入"十八家《晋书》"的范畴,"十八家《晋书》"遂成初唐见存先唐晋史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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