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第二轮志书审查质量之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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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迪银.提高第二轮志书审查质量之浅见[J].广东史志.视窗,2010(3):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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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迪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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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惠州市地方志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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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前,全省第二轮修志的多数单位已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列入规划的地方志书经审查验收,方可以公开出版”的要求,准备或已将志稿送主管部门审查验收。这是志书编纂出版前最重要的、也是最后一道工序,是确保志书质量,出名志佳作极为重要的一环。因此,审稿人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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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查质量 地方志书 《地方志工作条例》 公开出版 行政区域 二轮修志 主管部门 志书编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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