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清官是历代统治者队伍中"以廉为本"的一个群体,它是与贪官相区别而存在的。根据《周礼·天官冢宰·小宰》记载,考核官吏有六条标准:一曰"廉善",即善于处理政事,获得公众好评;二曰“廉能”。即能彻底推行政令,较好地贯彻各项法规;三曰“廉敬”,即处理事务勤慎谦谨,尽守职责;四曰“廉正”.即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五曰“廉德”。即守法不失,执法如山;六曰“廉辨”.即明辨是非。头脑清醒。六条标准,都冠以“廉”,体现了“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的精神。此后历代考核官吏标准.虽迭有变化,但基本未出“六廉”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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