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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证误
摘    要:一卷一六一(4387页)宁宗嘉定十三年七月,丙午,以任希夷参知政事。按,据《宋史·宰辅表》载,任希夷嘉定十二年二月庚戌自权吏部尚书除签书枢密院事;嘉定十三年七月丙午自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又检《宋史》卷三九五《任希夷传》载:“(任希夷)进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兼权参知政事”。据上可知,任希夷此除,当系自签书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而不是除参知政事。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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