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新老年法起草者肖金明 “常回家看看”入法是不得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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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亮.专访新老年法起草者肖金明 “常回家看看”入法是不得已[J].环球人物,2013(19):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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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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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7月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中,加入了这条规定。"常回家看看"入法,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不少人质疑这是"法律代替了道德",不具有可操作性。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肖金明告诉环球人物杂志记者,这并不是它第一次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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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老年人权益 老年法 精神需求 用人单位 家庭成员 法律 精神慰藉 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开始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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