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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聯建築紀念物的保護
引用本文:羅哲文.蘇聯建築紀念物的保護[J].文物,1955(7).
作者姓名:羅哲文
摘    要:一、蘇聯共產黨、蘇維埃政府以及列寧、斯大林對保護文化遺產的關懷偉大的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根本改變了蘇聯人民物質和文化生活的面貌,為蘇聯各民族人民文化的發展,開闢了無限的前途。同時蘇聯各民族,為了發展新的文化,必然對自己本民族過去所遺留下來的文化財富,要加以深刻的分析和研究。因而保護這些物質文化的遺存,便成了蘇聯人民重要的任務之一。‘蘇維埃政府和列寧、斯大林同志在文物保護方面給與了莫大的關懷。列寧寫道:"完全有必要採取全部的努力,防止基本文化柱梁的坍塌,否則無產階級是不會原諒我們的"。在國內戰爭困難的年代和在貧困的條件下,保護文物的工作列為基本的刻不容緩的任務之一,蘇維埃政府在這方面採取了必要的措施,即在教育人民委員部之下,設置了博物館暨藝術文物保管的部門(一九一七年在彼得格勒,後來遷到莫斯科)。共和国中央機關的建立,統一了博物館和藝術文物登記的機構,在組織上有着巨大的意義。在其後不久,蘇維埃政府又在中央報紙上發表和頒佈了一系列的关於保護藝術品、古物和自然名勝的法令和决議。一九一八年十月五日人民委員會通過了關於私人、社會團體、機关所有藝術品、紀念物和古物保護、保管及清點的辦法,為了保護、研究及盡可能的使廣大居民認識俄羅斯的藝術品和古物寳藏起見,建立了一系列的关於藝術文物保護的措施。在歷史上第一次宣佈我們國家內一切文化古蹟,不管它屬於何人所有,都歸國家保管,因此第一次实行了一切紀念物和藝術紀念品均由國家登记的辦法’。(引自卡里林格—米哈依洛夫斯卡雅‘建築紀念物的保護和研究’) 在十月革命的初期,蘇維埃政府和列寧同志,不但关怀着建筑紀念物的保護,而且採取了必要的措施來修理和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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