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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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星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完成机构改革任务[J].新疆地方志,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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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星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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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根据自治区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今年上半年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完成了机构改革任务,新机构正式开始运作。今年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新政办1997]18号),文件指出,经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相当于正厅级事业单位,列事业编制48名,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占SO%,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编委会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新疆通志工作处、地县志工作处、新疆年鉴社、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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