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福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
引用本文:志选.福建的农业合作化运动[J].福建史志,2010(5):17-19.
作者姓名:志选
摘    要:全国土地改革完成以后.党中央决定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的决定,1952年夏收后全省共试办18个初级社,其中6个由群众自发组织,12个是省、地两级党委直接领导下有计划试办。这些初级社在1952年下半年的生产中发挥显著的优越性。1952年12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总结常年互助组和试办初级合作社的经验.决定把初级社的试办范围扩大到县一级。

关 键 词:农业合作化运动  中共福建省委  初级合作社  初级社  土地改革  直接领导  试办  党中央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