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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唐朝对无故不上班官员的处罚古代官箴以"清、慎、勤"为基本原则,"勤"的起码要求便是,按时上班下班,历代典章制度中,多有规定。如《唐律疏议·职制五》有一条"官人无故不上班"的法令说,内外官员应上班而不到的,缺勤一天处笞二十小板,
关 键 词:
唐朝
乾陵
陕西省
梁山
官员
唐律疏议
上班
基本原则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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