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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谨以此文纪念《地方志工作条例》颁行十周年
摘    要:正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67号国务院令:"现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施行,使地方志工作从此纳入法治化轨道,进入依法推进的新时期,因此,说它是地方志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具有全局性、根本性和战略性的重大意义,是毫不为过的。《条例》从无到有,最终定格为22条,凝聚了无数人的心血和汗水。由于工作的关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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