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点刑狱司制度看宋代“路”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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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龙.从提点刑狱司制度看宋代“路”之性质[J].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8,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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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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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大学宋吏研究中心,河北,保定,07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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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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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点刑狱司是宋朝首创的专门化的路级司法、监察机构。是继转运司后设立的又一个对州县进行监管的重要路级机构。从提刑司制度所反映出的宋代路级机构某些共性的特征来看:它们具有较固定的行政管理区划,处于地方一定的行政管理层级之中,有大量的行政处置权力。因而宋代的"路",尤其伴随着中央下放除监察权外的大量行政权力到转运、提刑等机构之后,可以被认定为是州县之上的一级正式行政管理层级和行政区划。宋代的"路"是一种权力多源化、分权制衡、集权于中央的新型地方行政体制,是宋代政治精英们对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制度建设所做出的创新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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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宋代 提点刑狱司 路级区划 行政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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