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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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谷鲜萍.浅议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J].神州,2012(6):394-3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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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谷鲜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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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邯郸市第一财经学校,河北邯郸05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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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由此,物业税一词进入百姓视野。财政部在2007年3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中,首次提出将“研究开征物业税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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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物业税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财政预算报告 2007年 税费改革 城镇建设 不动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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