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关于新编地方志工作条例的建议
作者单位:
中国地方史志协会
摘 要:
总则 第一条 普遍编修地方志书,在我国具有延续不绝的悠久历史。我们必须继承和发扬这一优良传统,积极而有步骤地开展以省志、市志和县志为主的新编地方志工作。 第二条 定期地普遍地以新的观点、新的方法和新的资料编纂新型的地方志,以此掌握全国的省情、市情、县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是新编方志的主要目的。 第三条 新编地方志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深远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