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志书复审稿修改工作的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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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笔生.做好志书复审稿修改工作的体会[J].广东史志.视窗,2009(3):4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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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笔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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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江区史志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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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广东省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县(市、区)志必须经过初审、复审和终审。县(区)志书通过市二级综合志书审查验收小组复审。扎实开展志书复审稿的修改工作,可以使县(区)志书终审稿达到质的飞跃。县(市、区)史志部门必须组织编辑人员对志书复审稿再次修改;然而,在修改志书复审稿时,不是复审人员提了哪些意见,就修改哪些地方那么简单,必须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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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志书 修改工作 审稿 编辑人员 广东省 复审 审查 初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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