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方法·标准——关于地方志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问题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李国云.原则·方法·标准——关于地方志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问题的思考[J].云南史志,2001(3):8-11. |
| |
作者姓名: | 李国云 |
| |
作者单位: | 西双版纳州志办公室 |
| |
摘 要: | 70世纪80年代初,胡乔木同志提出新编地方志要努力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的要求,为社会主义地方志的编纂工作指明了方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1985年制定的《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和1998年发布的《关于地方志工作的规定》也都对此作了明规定。70年的修志实践证明,关于地方志“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的要求,在本届修志过程中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成为地方志工作所遵循的方法原则和衡量志书质量的重要标准。
|
关 键 词: | 地方志 思想性 科学性 资料性 编纂工作 中国 编纂原则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