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胜院敕碑》释考——兼论天水、昧谷、西、邽之地望 |
| |
作者姓名: | 蔡副全 |
| |
作者单位: |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美术与设计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本文为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
| |
摘 要: | 天水郡因"天水湖"得名。南宋《妙胜院敕碑》明确记载"天水湖"在"天水县茅城谷"(今甘肃礼县红河镇草坝村),并言"其水冬夏无增减",此与南朝郭仲产《秦州地记》所载完全相同,由此可以纠正《水经注》关于"濛水"水系的误归。"茅城谷"即"昧谷"、"卯谷"、"禺谷"、"西谷",因濛水(峁水)得名。《妙胜院敕碑》的发现,证实了《水经注》所载"旧天水郡治"、"上邽县故城"、"西城"皆在峁水河谷。这为揭开"天水"、"昧谷"、"西"、"邽"之地望和探讨古地名文化内涵提供了重要依据。
|
关 键 词: | 妙胜院敕碑 天水 茅城谷 昧谷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