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发往黑龙江的遣犯——读《清实录》札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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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梁志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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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入关后,为巩固在全国的统治地位,维持大一统的封建社会秩序,镇压持有不同政见的敌对分子以及劳动人民的反抗,自顺治、康熙、雍正年间始,陆续将各种不同的罪犯发往边疆要地及云贵烟瘴地区;分别充当奴婢服苦役,并严加管束,使他们从事耕地,效力赎罪,以表示对发遣罪犯的惩治。发往到东北的遣犯大致沿着由南到北,由近及远,由少积多的趋势发展。开始以盛京、尚阳堡、宁古塔地区为主,后来波及到船厂、伯都纳、三姓地方,最后扩大到齐齐哈尔、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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