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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著作权法上对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定性
作者姓名:李雨桐
摘    要:人工智能作为科技高速发展的产物,其生成物与人类创作的作品在外观上没有明显差别,目前学术讨论主要围绕作品观与非作品观两个方面,从内部属性来界定需要围绕三个方面:作品本身是否具有独创性、其创造过程是否具有独特性、运行模式是否具有智能性.

关 键 词:人工智能生成物  著作权  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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