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法典体系的演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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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彦弘.秦汉法典体系的演变[J].历史研究,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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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彦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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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100732,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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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先秦经秦汉到曹魏,是中国法制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阶段。随着令的编集和完善,律由原可不断增减的开放性体系,变成大致固定和封闭的体系。《魏律》是秦汉法典体系演变成果的集中体现;此后的《晋律》直至《唐律》,不过是对《魏律》的继承和修补。《法经》是一部法学著作,而不是一部法典;盗、贼、囚、捕、杂、具,是法学意义上的分类。所谓“汉律九章”,是在《法经》分类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三类,同时也是泛指汉律篇章之多,而非实指汉律只有九个篇章。从律、令的制定和文本演变的过程,以及律令间的相互关系,可以看出“令”是对“律”的补充、修正和说明。这是汉代律、令关系的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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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秦汉 九章律 律令 正律 律经 法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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