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秦国后子制的形成基于直系嫡子继承制。后子除继承父亲的军功爵位之外,还继承家系的核心——户主位置。西汉初期的后子制,亦以直系嫡子继承制为中心;置后的具体次序为:按子男(以嫡长子、嫡长子以外的嫡子、后妻之子、庶子为顺序)、女儿、父、母、男同产、女同产、妻、祖父、祖母依次排列,前者不存则后者补上。后子享有比其他家庭成员更高的爵位继承特权,并继承户主的地位和权利,在诸子均分土地继承制中还有选择良田的优先权。汉朝政府通过后子制度建立起一整套支配其编户民的体制,解决民间社会的继承纷争,尽量避免绝户现象产生,并实现其对编户民源源不断地征收税役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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