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憲宗紀》安南兵亂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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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新唐書·憲宗紀》元和十四年(819)條:"十月壬戌,安南將楊清殺其都護李象古以反。"據此,安南兵亂發生於十月壬戌。《舊唐書·憲宗紀下》對該事件時間的記載與《新唐書》相同。但《資治通鑑》卷二四一唐憲宗元和十四年條記載有異:"冬,十月,壬戌,容管奏安南賊楊清陷都護府,殺都護李象古及妻子、官屬、部曲千餘人。"《資治通鑑》比兩《唐書》多了"容管奏"三個字,則十月壬戌是容管奏疏到達長安的時間,而不是兵亂發生的時間。《舊唐書·憲宗紀下》元和十四年條載:"(十月)丙寅,以唐州刺史桂仲武爲安南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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