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上海圖書館藏《樂府詩集》紙背文獻中,有四葉詳載明代州縣軍户充發衛所等事項的賦役黄册,其性質爲明正德七年南直隸揚州府泰州寧海鄉二十五都攢造之軍户黄册。明代在軍户充軍和清勾管理過程中主要參考的"軍黄二册"中民册部分,當指此處黄册對軍户充軍及勾補等具體内容的注文。黄册中所載明宣德時期整頓衛所的細節内容,則爲我們了解衛所勾補軍户時"先營丁,後户丁"原則提供了典型案例。此類一手史料的發現和解讀,爲我們理解明代軍户制度與賦役黄册制度二者間的關聯提供了細節史料,體現了明代衛所册籍與賦役黄册間登載内容的一致性。此類明代州縣層面清勾軍士細節材料的保留,爲學界從州縣及賦役黄册層面解讀明代軍户制度,及利用各類原始資料進行史學研究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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