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文学作品的形象塑造 |
| |
引用本文: | 李大全.略谈文学作品的形象塑造[J].南京史志,2004(12). |
| |
作者姓名: | 李大全 |
| |
摘 要: | 随手翻翻全国各地根据“新课标”编写的新教材,可以发现,语文课本增加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有不少同学要求介绍文学作品的基础知识,我想,这是“仰之弥高”的大学问,小文章实在是说不清楚的。现就中学生的阅读和写作的实际,挂一漏万地讲几句。大家知道,文学作品指的是小说、诗歌、散文和戏剧等文学式样。它们都有自己的文体特点,有自己的创作规律。它们的共同点是要形象感人。西方文艺理论要求文学作品形象要鲜明,性格要突出,刻画要细致。我国的文艺理论也明确要求:形象地反映生活。它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作者从感受生活、积累素材开始,到进入创作活动,所凭借的主要是形象思维;在构思中,活跃在作者头脑中的是具体的人物、具体的场面;在写作中,诉诸作者笔下的是活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