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太监制度(续) |
| |
引用本文: | 王树卿.清朝太监制度(续)[J].故宫博物院院刊,1984(3). |
| |
作者姓名: | 王树卿 |
| |
摘 要: | 三、太监管理制度乾隆七年(1742年)十二月,弘历皇帝在编写《国朝宫0史》的上谕中说:“明亡,不亡于流贼,而亡于宦官。”又说:“我朝列圣家法事事超越往古,而内庭法制尤为严密。世祖章皇帝御位之初,即立铁牌于内务府,永禁内监不得干预朝政,迄今百有余年,从无一人能窃弄威福者,固由于法制之整肃,而实由于君德之清明。”事实也确是如此,清朝最高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