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八字宪法”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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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圣福.农业“八字宪法”评析[J].近代中国与文物,2004(4):6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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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圣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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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中,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提出实现我国农业的高速度发展,必须抓好“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等八个方面的工作。这八项措施被概括为“农业八字宪法”。之后,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全面贯彻农业‘八字宪法”’,是一句非常响亮且十分流行的口号。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农业发展问题的文件中几乎都有这样的要求。可见,农业“八字宪法”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影响既深且巨。然而,理论界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至今仍是一个空白。农业“八字宪法”是怎样提出来的?在贯彻实施它的过程中产生了怎样的结果?如何评价它对中国当代农业发展所起的作用?本文试就此作一初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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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业十七条》 中国 农业经济 毛泽东 科学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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