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眼”为何频频出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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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树义.“电子眼”为何频频出事?[J].神州,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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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树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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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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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杜宝良案件刚刚了结,喻山澜案件又起波澜,二人所诉直指“电子眼”。“电子眼”何以频频出事!北京市统计数据说明了问题:平均每个电子眼一年处罚违章3600起,以平均罚款100元计,每个电子眼平均上缴财政36万元。你在“偷窥”人家,人家当然也要琢磨琢磨你!这不,喻山澜琢磨出一个电子眼未定期体检。本案首先涉及的是证据问题。在处罚中,电子眼充其量扮演的是一个提供证据的角色。在证据种类中,电子眼属于“视听资料”。视听资料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飞跃发展和广泛普及而产生的一种比较新的证据形式,是指利用录像或者录音磁带等所反映的图像、音响,或以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和资料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此类证据具有其生成和显示过程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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