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国辖境苏浙农村社会经济秩序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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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晨.太平天国辖境苏浙农村社会经济秩序探析[J].历史研究,2022(5):136-158+22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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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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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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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清代群体性事件与官方治理研究”(20CZS038)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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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860年到1861年春夏间,在严峻斗争局势下,为建立稳固的后方基地,太平天国在实践上背离《天朝田亩制度》的基本主张,在苏浙农村推行清朝赋税制度,以地主收租完粮为主要征赋途径,依靠乡绅、胥吏、地保等封建势力重建地方秩序。这种方略违背了农民阶级的根本利益,但“着佃交粮”和限租政策又触及地主阶级利益,加之太平天国领导阶层腐败日益严重,最终失败。把农村地区改造成革命根据地,是赢得近代中国革命胜利的关键问题。太平天国构建农村社会经济秩序的失败教训深刻揭示,在缺乏先进阶级领导和先进理论指导的前提下,农民阶级是无法解决这一关键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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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太平天国 基层社会 农村经济 阶级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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