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女真法律简述
引用本文:陈安丽.女真法律简述[J].满族研究,1992(3).
作者姓名:陈安丽
作者单位:中国古代史教研室 主任
摘    要:女真人长期使用习惯法,到明朝后期开始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过渡。 由于女真人长期骑马射猎,形成传统的刑法是与此密切相关的鞭打和用箭刺耳、鼻。此种刑法一直到明朝后期仍然广泛使用,这在《满文老档》中屡有记载。成文法萌始于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努尔哈赤建立费阿拉城以后,其时在该城“定国政,凡作乱、窃盗、欺诈,悉行严禁”。以后一直有制定“法令”、“禁约”的活动。天命六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