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三大执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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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小光.略论“三大执政”[J].沧桑,2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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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小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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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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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个全新思想。这是党总结55年执政历史经验后得出的一个必然结论,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更是新形势下确保党更好地执政所必须坚持的基本方略。“三大执政”各有特点,又相互联系,必须把它们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理解。科学执政科学执政,就是党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制度、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科学执政是建立在对客观规律认识的基础之上的。坚持科学执政就是要真正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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