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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富不仁犯死罪 花钱买命“宰白鸭”
作者姓名:柯云
摘    要:1753年春,郑板桥调任潍县知县。上任第一天,就接手上届县官朱球留下的一个强奸杀人案,要他亲自去监斩。说来也怪,这天晚上,不知何故,他怎么也睡不着觉,眼睛一闭,就好像有人冤魂缠身,鸣屈叫冤。郑板桥想,难道是被监杀的犯人有冤情?

关 键 词:死罪  花钱  强奸杀人案  郑板桥      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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