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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建立地方志书编纂规划备案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作者单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史)志(编委会)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总部编史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为便于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掌握、检查和督促地方志工作,推动地方志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地进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特制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建立地方志书编纂规划备案制度的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建立地方志书编纂规划备案制度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为规范地方志编纂工作,决定从全国范…

关 键 词: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  备案制度  志书编纂  《地方志工作条例》  规划  印发  主管部门  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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