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之定性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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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昱康.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之定性研究[J].文史博览,2013(4):7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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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昱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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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理工学院南湖学院文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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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之定性研究”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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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动放弃重复侵害的性质,是刑法理论中较为复杂又颇有争议的问题。过去传统的观点将之定性为犯罪未遂,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展开讨论,逐渐倾向于主张是犯罪中止,且在实务界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最为正确、科学定性应该是中止未遂,即把犯罪中止归类到犯罪未遂形态之中,对预备中止和未遂中止的刑罚区别开来,同时对行为人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时的主观方面加以考虑,从而消除对其性质界定模糊,弥补对其主观方面存在真空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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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动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中止未遂 主观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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