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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道光咸丰间吏治败坏情况述略
引用本文:石志新.清代道光咸丰间吏治败坏情况述略[J].史学月刊,1999(5).
作者姓名:石志新
作者单位:青海师范大学历史系!西宁,810008
摘    要:清朝道先至咸丰年间,吏治、法制及军备全面腐败。更治的败坏集中表现在两方面:(一)无官不贪,有吏皆污。各级官吏的贪赃枉法行为五花八门,主要有借支积欠,挪用亏短;“陋规”馈赠,相沿成习;巧立名目,浮收勒折;虚支滥报,监守自盗;政以贿成,官因钱得等等。(二)长官芾预,书吏作奸。许多官员不是应对迟钝,养尊处优,就是贩毒吸毒,挟妓宿娼。在选举上反映出的登进冒滥,流品很杂现象严重,特别是那些捐班官多是一些短于才干,急于求利之徒。由于各级官员昏庸无能,又贪图安逸,幕宾、书吏乘机执掌刑名钱谷、文牍批答之权。结果是营私作伪,弊端丛生,致使清政府病入骨育。

关 键 词:道光咸丰年间  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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