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辩护权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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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爱军.论律师辩护权的保障[J].沧桑,2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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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爱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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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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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辩护权之现状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是律师辩护权之最基本的内容,但其行使却缺乏保障,具体表现在:(一)会见难。关于律师会见权,侦查阶段一般只安排一次律师会见,如果犯罪嫌疑人更换律师,不安排新的律师会见;律师在会见之前都被明确告诫不能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有的办案机关甚至要求,律师必须同意对会见内容进行录音,否则不予安排;审查起诉阶段会见,检察院派员陪同;审判阶段会见,看守所安排单独会见室,但在会见室中安装监控设备,并要求有管教人员在场。(二)阅卷难。1.在审查起诉阶段,看到的材料有限。据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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