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成立全省史志系统修志业务专家咨询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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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充分发挥山东省史志系统业务骨干的重要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修志业务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提高省市县三级志书质量,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决定成立全省史志系统修志业务专家咨询组。2008年5月5日,山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向各市、县(市、区)史志办公室、省志承编单位印发《关于成立全省史志系统修志业务专家咨询组的通知》(鲁史志办发ff200835号),明确了专家咨询组的组成人员、主要职责,以及活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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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史志工作 业务骨干 专家咨询 山东省 修志 系统 《地方志工作条例》 地方史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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