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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伐时期的地缘、法律与革命——“反革命罪”在中国的缘起
引用本文:王奇生.北伐时期的地缘、法律与革命——“反革命罪”在中国的缘起[J].近代史研究,2010(1).
作者姓名:王奇生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特聘教授,成都 610068;
摘    要:一场实实在在的战争,南方声称是北伐,北方声称是南征,中立的报纸称之为南北大战,知识界誉之为新旧决斗,国共两党则将其建构为革命与反革命的较量。南方的革命被北方称作赤化,而北方的忠于职守被南方认作反革命。北方至少名义和形式上的司法独立和法官不党,被南方实实在在的司法党化、民众化和革命化所取代。本土的地缘、伦理与外来的法律、革命观念交相错突。过渡时期的多歧、多元和多变,得到淋漓尽致的呈现。以审判陈嘉谟和刘玉春为契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反革命罪条例》出笼。从此以后,反革命既是一个相当随意的政治污名,又是一顶可以致人于死命的法律罪名。至高无上的法律威严性和虚实难辨的暧昧任意性合为一体,极具吊诡意味,其后续的影响尤为深远。

关 键 词:北伐  国民革命  反革命  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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