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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量单位的正确使用
引用本文:傅大智.法定计量单位的正确使用[J].黑龙江史志,1994(4).
作者姓名:傅大智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技术监督局史志办
摘    要:我省按国家要求,于1990年底已完成向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自1991年1月1日起不允许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但是到目前为止,不符合法定计量单位规定的一些不规范用法时有出现,所以经常强调法定计量单位的正确使用是很必要的.已出版的《黑龙江省志》中,也有计量单位使用不规范的现象.下面就出现的问题介绍一些法定计量单位使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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