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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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国光.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J].当代中国史研究,2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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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国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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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坚持这一制度是维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既不能搞私有化,也不能搞单一公有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但要求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而且要求国有制经济起主导作用。国家应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使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这样可以保持对国民经济实行有计划的调控,以利于其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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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经济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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